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它原为模仿稻作劳动的一种原始舞蹈,后来成为农闲或年节时间的化妆表演。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秧歌在中国已有千年的历史,明清之际达到了鼎盛期。清代吴锡麟《新年杂咏抄》载:“秧歌,南宋灯宵之村田乐也”。“秧歌”的起源,民间有一种说法是古代农民在插秧、拔秧等农事劳动过程中,为了减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之苦,所以唱歌曲,渐渐就形成了秧歌;民间的另一种传说是“秧歌”起源于抗洪斗争。古代黄河岸边的百姓,为了生存,奋力抗洪,最后,取得胜利,大家高兴地拿起抗洪的工具当道具,唱起来,跳起来,抒发高兴的心情,随着参加人数的增多,有了舞蹈动作和舞蹈组合,逐渐就形成了秧歌。民间第三种说法根据《延安府志》记有“春闹社,俗名秧歌”,阁可见秧歌可能源于社日祭祀土地爷的活动。秧歌是载歌载舞的综合艺术,是一种用锣鼓等伴奏,将舞蹈,歌唱等融为一体的民间艺术。民间主要流传着唱秧歌、扭秧歌、戏曲秧歌、戏剧秧歌四种型式。
每逢重大节日,例如新年等,城乡都组织队,拜年问好,互相祝福、娱乐。另外,不同的村邻之间还会扭起秧歌互相访拜,比歌赛舞。秧歌是中国农村流行的一种民间舞蹈。它在色彩的运用上,体现了鲜明的民族风格。扭秧歌时人们所穿的服装色彩对比强烈,有红蓝黄绿。大家在锣鼓的伴奏声中,边歌边舞,以此抒发愉悦的心情,表达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6月8日,山西省太谷县秧歌剧团和朔州市大秧歌剧团获得国家文化部颁布的首届文化遗产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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